搶救白海豚 環團批:政府互踢皮球
2010.08.20
聯合晚報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5/5797993.shtml
【記者黃玉芳、唐孝民/台北報導】
搶救白海豚,環保團體發起認股購買濁水溪海埔地,已有5萬人願意當「股東」。但環團今天表示,7月向內政部申請公益信託卻無實質進展,質疑政府對財團開發「造橋鋪路」,對民眾自發的環境保護行動,主管機關卻互踢皮球。
外傳國有財產局將以1平方公尺100元的價格,把中西部海岸的濁水溪口海域賣給國光石化,由於當地是珍貴白海豚的棲息地,因此多個環保團體日前以一股119元價格,發起全民認股,表達守護這片淨土的聲音。
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,透過國民信託的方式,以每人的「一股」力量,共同把國土買回來,目前已經順利募集到白海豚迴游廊道共200公頃、約5萬民眾認股。不過7月7日正式向內政部提出公益信託申請,8月11日才正式收到回文。
蔡嘉陽說,公益信託的主管機關明明是內政部營建署,但內政部卻要求環團先向國有財產局取得公有土地讓售的許可,再談實質審查;但國有財產局又表示,過去沒有公益信託的先例,兩個機關互踢皮球。
蔡嘉陽不滿的說,政府對財團開發「造橋鋪路」,卻給民間團體一條行不通的路;其實依據國有財產局法第51條,為了公共福利事業等目的,還是可以讓售土地。環團今天也公告第二階段的認股行動開始,範圍擴及800公頃的水鳥覓食地。
內政部表示,內政部持開放態度,希望環保團體能依據7月21日審查會議的決議內容,依程序規定,重新提出申請計畫,才會進行後續的實質審查作業。
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,上次會議有三項決議,先確定內政部為本案公益信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。同時達成依據信託法第71條規定,該案件申請人應先完成法人設立登記程序,始符合申請資格要件,以及申請人須研擬具體土地取得計畫,洽國有財產局取得可完成讓售相關證明文件後送內政部,再進行後續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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