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3日 星期六

歷史與空間:大澳往何處去?

退潮時分 攝影:李果
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
李果

中國文化遺產林林總總,由我們祖祖輩輩日積月累、承傳或留存下來,時光流逝,能留到今天,在藝術上,在民族認同上,或歷史、民俗、文化上,或人類智慧創意上,總有相當價值、某種值得珍視的地方、某種精神「含金量」,不然早就被歲月淘汰了。近日到大澳去了一趟,所見所聞,猶如當頭棒喝:政府可能很快就動用6億2千萬港元,對大澳進行「景貌翻新」,情勢迫在眉睫!

 今年9月23日,政府在大澳主辦了「翻新大澳景貌」公共論壇,公佈將動用6億2千萬元建造八大工程項目,包括大澳道入口廣場、主題噴水池、雕塑、河畔公園、海濱長廊、民俗博物館、中式公園、平整濕地乃至直升機坪等;諮詢期只有一個月。10月15日晚,大澳鄉事委員會又舉行了「全力支持特區政府『改造大澳景貌工程』居民大會」,催谷工程的盡快實施,雖說「翻新」已悄悄改成了「改造」,但已造成一種勢在必行的氛圍。

 可是,另一邊廂,反對「翻新大澳景貌」的聲音越來越大,主要來自以大澳文化工作室黃惠瓊女士為代表的一批人。反對者在網上發起了「反對『破壞大澳景貌』工程」的簽名活動,已收集到一千多個簽名;日前,香港城市大學的民主牆上也張貼了類似的反對意見和簽名活動……等等。然而,相對於特區政府、地方鄉事會的勢力而言,這些反對的聲音實在太微弱了。

 在這緊要關頭,我們已經來不及去慢條斯理、長篇大論誰對誰錯;或者誰在哪幾點上有理,哪幾點上講不通。我們應該火速決定:「翻新工程」這支弦上之箭,該不該發出?明眼人都能看出,哪怕就一些最基本的大原則來說,答案都必是:不能發!先把問題搞清楚再說。

 大澳無疑是一處極為獨特的遺產。尤其在高度商業化的香港,其稀有性更為明顯,這處水鄉在許多方面都是碩果僅存的;同時,這是一處融匯了物質、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自然遺產的綜合性人類遺產,跟世界其他類似例子比,也毫不遜色。

 對人類遺產而言,全球的標準都是:保護為先。迫不得已才作改動、搬遷或損毀。政府這項規模龐大的「翻新工程」,會否對這處人類遺產造成破壞?若會的話,是否有不得不「翻新」的理由?未見政府對此做出任何評估或交代。或者已做了,但市民在哪裡可以看到?

 對人類遺產而言,維持其完整性和原生性非常重要。大澳的棚屋、舢舨、紅樹林、濕地、民風、特產、民俗、漁鹽生業、中華白海豚……等等,構成了一幅秀麗的完整畫面。我們若做保護或活用,都必須以不破壞其完整性和原生性為前提。比如,種種原因,原來的木草構棚屋現在已有很多為鐵皮取代、鹽田已不復存在,我們是否更應把力量投放到恢復這些被破壞的完整性或原生性上?去新造出大量的石屎工程來,可以和諧地融入這幅水鄉圖景嗎?會破壞其原味嗎?其實,大澳以前搞的多項石屎工程都收效欠佳(比如公屋妨礙景觀又十室九空)。黃惠瓊的主動抗爭十分值得鼓勵、支持。

 筆者認為,大澳遺產屬於大澳人,也屬於全體港人,應由她(他)而非某些官員決定其去留或改動,但知道大澳實情的香港人實在太少了,亦尚未來得及有機會表達意見;而鑑於大澳融匯物質、非物質文化與自然遺產的綜合性,評估、詮釋其重要性的人(比如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),必須包括這些諸方面的專家。很明顯,這些工作都需要時間,但政府的諮詢期卻奇短(只有一個月!)。換言之,政府隨時可以動土上馬。我們要謹記,文化遺產本質上是不可再生的。若肆意去損毀它、或改變其原貌,日後再去道歉、重建其新顏,那就真是天大的笑話。

 一句話,大澳眼前十萬火急的事,是煞住急於上馬的翻新工程!!

 附記:剛寫完上文,就蒙黃惠瓊通知,土木工程拓展署打算將諮詢期延至年底,明年一月再召開第二次諮詢會。聞訊驚喜還憂,喜的是前路看到了一縷光線;憂的是,諮詢會是否還只是在大澳開?多少港人會知道?關於大澳的意義、作用,其保護和活用的討論,能否在全港市民中展開?能否由各方面有關專家一起來管理(比如組成一個獨立評估委員會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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