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

為求環評過關,台塑不擇手段-環保署縱容暴力,形同共犯

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 文魯彬 2007/11/8

首先,釐清幾件事:
1. 媒體指蘇金煌、蘇金禎兩兄弟,對我施予暴力;事實上,只有蘇金煌一人在茶水間對我動手,當時他身後有一個同伴,不過並非蘇金禎。
2. 有些媒體或許為了聳動,而以文魯彬「飛踢」作為標題描述稍早在會議室內的衝突。事實上,當時是因為蘇金禎先生先踩過旁聽席桌子,衝向台灣生態學會陳秉亨先生,我才跟著也踩過桌面向前。或許在從桌上跳下的時候貌似「飛踢」,其實不然。
這次會場內的衝突在政風室主任出面後會議繼續。約一小時後,當我離開會議室前往茶水間裝水,議長便尾隨我到茶水間發生打人事件。
我在會場中發言時便提到,「鷸蚌相爭,漁翁得利」。不只是昨天開會之前在環保署門口,「贊成台鋼進駐」與「堅決反對」的雙方漁民之間的對立;從這次環保署對打人事件的處理中,更顯示官方對於民間團體的「挑撥分化處理模式」。
朋友警告我要小心,因為我現在是環保署眼中的麻煩人物,當他們無法安撫你、收編你,他們就會開始設計你。其實,與會的地方民代和漁民,都是為了雲林好,所有的意見都應該是對事不對人。但環保署「維持秩序」的方式就是,只顧到「會議順利進行」,並且往他們期待的方向進行討論,只要在「會議室」之外的,像茶水間這樣的地方,就與其毫不相干。「有證人你自己找出來」、「警察不能作證」,施暴者被保護在會議室內,不讓當事人當面對質,而任其無聲無息的離去。
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先生,在到場的第一時刻,他讓議長安坐於開發單位休息室內,將我與媒體朋友阻擋在門外,並叫我不要鬧事。他說「我們現在這邊警察是負責機關內部的安全,他不處理這些事情。」言外之意,是指環保團體必須自備保全人員參與環境保護相關會議…?
「歹年冬,多肖人」(台語),請諸位善自珍重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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